中國藏族網(wǎng)通訊 11月18日,自治區(qū)商務廳、自治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自治區(qū)財政廳3部門出臺《關于優(yōu)化調整消費品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顯示,補貼類家裝廚衛(wèi)進行"加量"增至37類,汽車置換更新在之前基礎上再提標2000元,對臨牌、無牌等老舊電動自行車也將給予換新補貼。
其中,家裝廚衛(wèi)新增床上用品、地毯、掛毯、窗簾4類家用紡織品及家用制氧機、氧氣罐等家用制氧設備。補貼標準參照《西藏自治區(qū)商務廳等7部門關于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中支持家裝廚衛(wèi)以舊換新的補貼標準執(zhí)行,即:按照滿500元減100元、滿1500元減300元、滿2000元減400元、滿3000元減600元、滿5000元減1000元給予補貼。
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標準方面,從補充通知發(fā)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含當日),個人消費者出售本人名下二手乘用車并購買乘用車新車的,在此前各檔補貼標準基礎上再增加2000元,即:以裸車價為基準價,5萬元(不含)以下補貼4000元,5萬元(含)以上10萬元(不含)以下補貼6000元,10萬元(含)以上15萬元(不含)以下補貼9000元,15萬元(含)以上20萬元(不含)以下補貼13000元,20萬元(含)以上補貼17000元。(下轉第四版)(緊接第一版) 消費者為農牧民群眾的,在上述各檔補貼標準基礎上增加2000元補貼;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新車的,在上述各檔補貼標準基礎上增加1000元補貼。
電動自行車方面,"既提高了補貼標準又擴大了覆蓋面,將超牌、臨牌及無牌的舊電動車納入到享受補貼當中。"自治區(qū)商務廳消費促進處副處長楊占輝介紹,電動自行車補貼標準從此前的按新購車價分檔給予補貼,調整為直接給予一次性補貼500元,享受補貼不再限制新購車價;對交回老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并換購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的,還按照此前補充通知確定的補貼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600元。但每人每輛新車只能享受一次補貼,且舊車登記在本人名下的時間須在2024年9月1日(不含當日)前。未登記的老舊電動自行車,消費者可就近前往當?shù)毓步还懿块T指定的網(wǎng)點辦理補登記業(yè)務。